关于对已注册域名开展实名制清查的通知 ||
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35互联的信任和支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信部电管[2009] 672号文件要求中关于“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结合CNNIC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的《
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我司将对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前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开展全面的清查,以确保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1.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及时登录
35互联客户自助中心自行核对、修改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以确保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有效。
2.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将域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上传至我司初审。
证明资料:
若域名持有人为法人组织,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均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提交域名注册联系人亲自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个人注册,则域名持有人必须与注册联系人为同一个人),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上传方法:
登录
35互联客户自助中心→点击左边列表中的“域名类”→“国内域名审核列表”→点击对应域名的“上传”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4. 对注册用户未提交身份证明资料的域名,我司将根据CNNIC的通知陆续限制域名解析。
5. 书面证明资料经CNNIC审核合格的域名,注册信息将处于serverUpdateProhibited(注册局禁止更新状态)。后续若需变更域名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注册用户均另外提交申请,申请方式待CNNIC进一步通知。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35互联客户服务中心
2010年1月22日